第二次“落”,发生在1966年邓小平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期间,他被当作“党内第二号走资派”押送到江西省劳动改造。1973年,邓小平第二次“起”,先后任国务院副总理、中共中央副主席、中央军委副主席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,并主持中央日常工作。
第三次“落”,发生在1976年,毛泽东发动“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”,撤销了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。1977年,邓小平第三次又“起”,成为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,并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。
邓小平“三落三起”的人生经历是极其宝贵的。人不仅要经历顺境的考验,而且要经受逆境的磨砺。更重要的是,邓小平每次进入逆境,都不是由于他个人的失误造成的,相反,是由于他的正确而遭到了错误的处理。正是由于坚持正确意见而“落”,所以,当真理与错误被人们普遍认识之后,邓小平也就奇迹般地“起”。“落”与“起”之间的神奇性,完全根源于邓小平是正确的这一根本点之上,同时,这种大落大起的人生经历也使邓小平形成了坚强的性格和意志,造就了透过历史看未来的思维方式,塑造了在复杂的社会运动中艺术地引领社会发展的特殊能力。